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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测绘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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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统一部署,2021年9月8日至9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对省测绘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11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向省测绘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高站位推进整改工作

局党委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厅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思想,充分认清“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立即主持召开局党委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成立了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局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的具体工作。根据厅党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分析症结原因58条、制定整改措施83项,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形成了问题整改清单。

(三)加强督导调度,扎实推进整改。局党委对整改工作全程跟进、全力推动,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局党委会4次,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督办,并牵头3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积极推动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办及各处室、各单位,均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整改情况“每周一报”、整改进度“两周一调度”工作机制,逐项对账销号。整改期间,局巡察整改办印发工作提示5次,召开调度会5次,各责任单位周报11次。

(四)深入查摆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局党委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在认真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梳理检视问题的基础上,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五个带头”“四个落实”等方面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落实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理论武装不够深入。

(1)思想重视不够。

一是组织学习了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制定了《安徽省测绘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明确了六大学习模块,并按照模块制定学习方案和计划,确保学习内容全面、完整、丰富。二是组织学习了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了对议事内容的把握,并在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上安排针对性的学习内容,把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的学习任务落到了实处。同时,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工作,并及时印制会议纪要。三是增强中心组学习的广泛性,先后组织学习了党章党规党纪以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解读》《安徽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方案》等自然资源重大方针政策。

(2)跟进落实不够。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及时跟进学习,并结合我局实际更新学习内容,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和时效性。2021年12月7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同时,开展多种方式的学习,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于2021年12月17日和12月30日分别邀请了省委党校、合工大教授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辅导报告,并组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着力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强化理论联系实际。在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的同时,结合局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21年,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发挥业务专长,联合驻地社区开展国家版图和地图知识进校园、送地图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各类地图1200份;编制出版的《安徽红色地图》,为我省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传统、发扬红色精神提供了良好的载体。积极助力乡村振兴,选派1名干部到定点帮扶村任职,完成砀山县砀城规划区地籍地形测量项目,推进砀山县黄屯村及科技新村“一张图”项目,免费为对口帮扶县提供测绘成果资料和技术支撑。开展消费帮扶活动,采购18.04万元农产品。对标对表新时代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求,协助省自然资源厅编制印发了《安徽省“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8项主要任务,部署了8项重点工程;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发展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对接沪苏浙,积极谋划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测绘基准建设;服务省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地理国情监测、长江经济带“1515”复绿监测、全省废弃矿山生态复绿项目实施过程与成效监测等3个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项目。

(3)贯彻力度不够。

一是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组织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综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2021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与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开展了集中研讨。二是局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和分管领域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围绕提升“两支撑”能力、基础测绘现状与发展、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热情,加强预算管理、局聘用人员管理监督、测绘大院综合管理等主题开展了专题调研,深入一线走访13次,召开座谈会13次。三是充分运用主题教育成果,组织青年党团员开展“走基层访一线、服务五大发展行动”调研实践活动,先后撰写了《关于强化测绘服务保障 、助推城乡发展振兴》《发挥测绘行业优势、助推生态文明建设》2份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做好测绘行业“两服务、两支撑”。

2.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4)政治机关意识不够强。

一是建立党建工作月报制度。每月对局属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发展、支部活动、党建专题活动、调研等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和督促,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次月党建重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同时,建立党建工作推进会制度,每季度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并部署相关重点工作。2021年12月15日组织召开了党建工作推进会,重点对党史学习教育等党建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压实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三是严格执行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5)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有差距。

一是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二是对2021年局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其中,局领导班子成员应到161次,实到146次,因公请假15次,实到率90.68%;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应到1282次,实到1210次,因公请假72次,实到率94.38%。同时,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纳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月报范围,加强督促提醒。三是要求局领导干部发挥好表率作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对查摆的问题对账销号、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厅党组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10条,并及时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并于1月28日将会议情况向机关各党支部进行了通报。为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局党委于2022年1月19日印发《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成立指导组对局属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现场指导。

(6)意识形态工作力度递减。

一是制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三是因疫情影响,不能组织较大规模的集中教育培训,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在对局属单位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全覆盖检查时,组织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有关文件进行了培训和宣讲,并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指导,进一步深化了局属各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此外,还将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列入了省测绘局2022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四是对局属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全覆盖检查,现场反馈了发现的问题,通报了检查情况,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局属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于2022年1月底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

3.落实重大部署有差距。

(7)聚焦主责主业改革创新不够。

一是对局“十三五”期间完成项目一次性通过验收的情况进行了梳理,认真分析了问题症结原因。同时,强化精品意识,加强项目技术设计,坚持“先设计、后生产”的原则,组织编制了2021年度地理国情监测、1:10000基础地理信息精细化更新试点、2021年度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2021年度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等项目技术设计书30本;加强过程质量检查,2021年,组织开展了6次过程质量检查,答复技术问题处理单6份,印发技术问题处理意见1份,完成的58个项目一次性通过验收比率达到100%。二是结合测绘事业发展,积极谋划局属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了《安徽省测绘局关于成立“自然资源安徽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的请示》。就局及局属单位三定方案修订问题和省编办进行了沟通,答复须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单位实际,开展相关调研,提前为事业单位改革做好谋划和准备。三是加强机关业务部门建设,2021年,从局属事业单位选调1名高级工程师到局技术质量处任处室负责人;2021年,局机关公开遴选了2名工作人员,目前已到岗任职;加强业务部门人员教育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局系统培训25人次、厅系统培训15人次、国家级培训8人次;加强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组织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培训11场,培训980人次,提升了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

(8)工作前瞻性统筹性有欠缺。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召开了新增项目立项实施计划会、生产务虚会和相关问题落实汇报会,下达了安徽省2022年基础测绘更新生产任务,制定了省测绘地理信息“十四五”规划项目立项实施方案,对省实景三维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进行了论证,启动了安徽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支持北斗三号系统升级建设和点云数据获取试点工作,赴安徽大学和安徽师范大学调研了历史地图集编制事宜,加强了对生产任务的统筹和重点项目的谋划。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与省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修复处、规划处对接,立项新增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监测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监测;积极与省厅执法处对接2022年卫片执法相关事宜;认真学习省“数字江淮2020-2025总体规划”,加强与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对接,持续做好基础测绘地理数据年度更新工作,为“数字江淮”建设做好数据支撑。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9)履行“一岗双责”不够。

一是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厅党组关于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通知精神,做到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完善了2017年以来的信访台账,建立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台账,对信访件分析研究,剖析信访件成因,形成了分析报告,并将分析报告报送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党委。

(10)全面从严的主基调向局属单位延伸不够。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学习教育,在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前都安排学习内容,并形成制度。加强警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每逢节假日、重要节日,通过手机微信、短信等形式进行提醒、警示,及时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局机关处室、局属各单位搞好传达学习。加强行为教育,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教育活动。二是着力解决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厅党组关于加强“一岗双责”落实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意识。强化监督执纪,加强对局属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落实情况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探头”作用,组织召开局纪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局系统相关案例通报,开展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纪检员述职活动,着力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三是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2021年以来,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省自然资源厅、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相关案例通报6次。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仍有发生。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深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遵规守纪意识。二是立行立改。针对巡察反馈的局属个别单位2019年度超范围发放高温津贴的问题,督促该单位立行立改,应退尽退。同时,在局系统对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凡存在违规发放高温津贴问题的,一律限期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针对巡察反馈的局属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学费问题,对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应退尽退;针对巡察反馈的局属个别单位一次性购买数额较大的办公用茶的问题,督促该单位进行了整改,对主要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处理。三是进一步强化节俭意识,于2022年1月2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教育活动的通知》,教育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达到预期目的。

5.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12)靠前主动监督乏力。

一是对2017年以来25件信访件进行了梳理,完善了台账,对信访件进行了分析,形成了分析报告,并报送给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党委。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对信访件进行分类处置,对交办的信访件加强跟踪、检查、指导,必要时由局纪委、监察室提办。三是2021年巡察之后,局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件6件,交由局纪委监察室查处,现予以了结2件,正在函询1件,立案3件,并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

(13)执行《监督执纪规则》不到位。

一是加强对监督执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组织学习了《省纪委、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二是强化从严治党力度,增强斗争意识,勇于较真碰硬。认真处置了2021年度局属单位发生的三起违纪违法案件,对违纪违法人员予以严肃处理,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并履行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报告案件处置情况。三是建立了局纪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台账。四是对已出台的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跟踪问效。五是局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全程监督。

(14)抓作风建设不严不紧。

一是针对2020年10月16日厅效能办检查发现局属部分单位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局已于2020年11月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为加强效能建设,局已于2021年5月印发通知,在局系统全面实行上下班考勤打卡。三是局效能办于2021年12月22日至24日、2022年1月27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局属各单位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并在局系统通报了检查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多种方式处理3人。

6.系统内部管理不严格。

(15)机关基础性工作不扎实。

一是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的问题。因目前我省正在统一建设全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原则上不再允许单独新建,将按照省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建设要求进行建设。二是对2019至2021年局机关收发文情况进行了梳理,加强对发文情况的总体把握,并进行了统计分析。从总体情况看,虽然收文逐年递增,但发文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办文相关工作的管理,对《安徽省测绘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加强了日常管理和审核,对转发文件进行登记,定期对机关收发文情况进行统计,严格对发文进行把关,做到“应发尽发,不必要不发”。

(16)制度“废改立”不到位。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局本级和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修订,修订并印发了《安徽省测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药费报销管理的通知》。二是规范制度制定。2021年11月15日以来,对出台的规范文件,在上会研究前由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审查《安徽省测绘局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等7项制度,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强化制度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中央、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外聘顾问律师团队的方式,为局系统履职、管理等活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目前,已委托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采购。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7.组织体系建设有欠缺。

(17)局领导班子分工不够规范、合理。局机关党委职能定位不够准确。部分下属单位党支部设置不规范。党支部书记配备不符合相关规定。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厅党组同意后,已于2022年2月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并报厅党组备案。二是依照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局机关党委为局党委办事机构的定位,并修订了《安徽省测绘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党委发文。三是对局属单位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决定对正式党员超过50人或接近50人的4个局属单位设立党总支,并报厅党组同意,现正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四是对局属单位党支部从事外业工作的党员情况进行了摸底,已要求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活动;另有2名作业地相对固定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已发函给作业地党组织(桐城市和含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请接纳2名党员参加当地党组织活动,并获同意。五是经2022年2月15日局党委会研究,已按规定对部分局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

8.党建工作推进不严实。

(18)党建工作机制不健全。

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厅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落实厅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部署要求,精心制定计划,成立了局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为组长的指导小组,加大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力度。二是推深做实党建基础工作,组织党支部书记参观了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果,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做法;2022年1月,组织对局属单位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整改。抓牢做实各项党建工作,召开了党建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党支部关于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部署了党建重点工作,并对落实情况开展了抽查。为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开展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并组织局系统处级干部围绕工作实际开展了专题交流研讨。三是2021年11月17日,组织召开了局纪委扩大会议,学习了问责条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局属各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履职情况汇报,通报了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提升了局纪委委员、各支部纪检员的业务知识和监督能力。督促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党支部及时增补了纪检委员,目前,局属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已全部配齐。

9.领导和把关作用不够充分。

(19)用人导向不够鲜明。

一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并对“切实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等相关要求进行了重点学习,进一步强化了面向基层、突出实干的用人导向。召开局党委会议,集体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点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原则、选拔任用条件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和用人导向的认识。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测绘局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安徽省测绘局机关三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操作流程》,对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细化,突出了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二是加强干部人事相关政策培训,2022年1月,组织召开了人事专项培训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要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及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等文件进行传达和解读。加强日常政策宣传,通过电话、工作群等方式强化沟通,对印发的政策文件及时答疑解惑,同时对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审标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等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答。

(20)动议研判不够深入。

一是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测绘局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安徽省测绘局机关三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操作流程》,在操作流程中增加了会前审查环节,对动议的人选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人选资格条件,提前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拟任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了解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不再作为动议人选。二是收集汇总局系统干部职工档案审核专用任免表,掌握干部人员信息。对反映公开遴选人员问题的信访件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结合人事档案材料,全面掌握人员情况。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月报告”制度,及时更新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

(21)日常监督不到位。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对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了梳理,对尚未审计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已入驻4家单位。局将严格按照厅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10.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格。

(22)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

一是认真学习《安徽省测绘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会前沟通、协调和征求意见等环节。二是针对干部人事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要求,会前加强沟通、协调,多方征求意见。三是对上会材料严格把关,并在会前印发给局党委委员审阅。

(2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执行不够严谨。

一是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精神,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要求。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测绘局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安徽省测绘局机关三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操作流程》。二是2021年以来,已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填报范围,对拟提拔科级领导职位考察对象不再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每月及时更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内容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1月,组织召开了人事专项培训会,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要求进行了传达和解读。三是指导局属部分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相关操作流程。目前,设内设机构的局属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的编制工作。

11.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活力不足。

(24)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

一是逐步妥善解决干部老龄化、任职年限过长等问题,经2022年2月15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中,凡年满57周岁的高级工程师(含正高级工程师和副高级工程师)不再允许“双肩挑”。同时,分别任命4名同志主持单位工作,其中70后1人、80后1人,优化了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下一步,将加快构建年轻干部成长链条,完善干部梯队建设,全方位激发年轻干部活力,促进年轻干部成长成才。二是结合局实际,分级分类建立干部人才库,统计形成《省测绘局机关正科级以上干部、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人员名单》等7类干部情况表,为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做好前期准备。三是加强内部交流,经局党委研究,分别从省第一、二、三测绘院各交流1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工作;从省第二测绘院交流1名干部到省测绘技术培训中心主持工作;同时安排机关2名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轮岗。四是及时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厅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聘用程序、日常管理等作了明确要求,并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安徽省测绘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在控制比例的情况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录原则,采取公开招聘、定向选聘等方式,择优聘用编外人员,防范“近亲繁殖”的现象。五是在局系统范围内开展了近亲属关系人员摸排,统计形成了《本单位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情况表》,未发现需要回避的情况。

(25)年轻干部培养举措未完全落地。

一是对局现有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进行摸排,修订并印发了《安徽省测绘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细则》。建立年轻干部人才库,已统计形成《省测绘局机关正科级以上干部、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人员名单》《省测绘局机关正科级以上干部、中级聘满5年、副高在聘人员名单》《省测绘局系统80后副科以上职务或聘任在高级职称的人员名单》《省测绘局系统80后、符合晋升副处级领导干部的人员名单》等4类表格,根据干部本人的经历、知识结构,因材施教,加大培养力度,增强培养的针对性。二是完善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加大年轻干部选配力度,落实《关于厅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配备工作的提示函》有关“优先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指导局属事业单位选拔任用了21名80后年轻干部担任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2名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其中1名同志任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同志任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根据各单位岗位空缺及任职年限情况,对局系统20名年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部晋级。完成对局系统15名年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强化年轻干部培养,经2022年2月15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分别任命70后1人、80后1人主持相关单位工作,优化了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三是为提升机关干部管理能力,经局党委2022年1月24日研究,选派1名80后正科级干部到局属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1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到位。

(26)思想教育不够深入。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局属各相关单位党支部加强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后的后续思想引导,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二是弘扬“热爱祖国、忠诚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2022年1月,组织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开展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讲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危害。三是加强人文关怀,2021年以来,局系统组织慰问困难职工12人;组织局系统13名职工参加省直单位疗养休养;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向因孩子病重导致家庭困难的局属单位职工、援鄂医疗队队员家属张丹丹同志捐款10.4万元。

(27)激励举措不够得力。

一是对局现有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进行摸排,修订并印发了《安徽省测绘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细则》。组织局属事业单位对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进行梳理,对激励作用不太明显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局属各单位已全部完成修订并印发。指导局属各单位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及申报相关方案、细则,不断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强化职称聘任的激励作用。围绕“如何留住人才,激发专技人员干事创业热情”主题,开展了人事管理专题调研,并完成了调研报告。二是强化效率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测绘局科技创新项目管理规定》。

(28)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双肩挑”现象普遍。

一是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厅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配备工作的提示函》精神,严格控制“双肩挑”,并对“双肩挑”人员,按年龄情况进行摸排,全面掌握“双肩挑”人员情况,为干部选拔、交流和调整做准备。二是经2022年2月15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中,凡年满57周岁的高级工程师(含正高级工程师和副高级工程师)不再允许“双肩挑”,并建立长效机制。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

13.整改主体责任扛的不实。

(29)整改存在过关心态。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厅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管理的通知》精神,坚持以学促改,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二是补缺补差、持续推进。2022年1月,组织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查摆的问题进行再剖析、再回炉,做好补缺补差工作,已全部整改到位。

(30)整改日常监督跟进不紧。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局纪委于2021年12月下发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转发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督促各单位传达学习,并将对党委主体责任的监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党委各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紧抓不放,对局内部审计遗留问题整改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14.省委巡视、审计整改落实需持续发力。

(31)预算执行仍不严格。

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局机关就餐预算管理,明确就餐费不得跨年支付。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印发了《关于做好审计、巡察和省自然资源厅财务检查反馈相关问题整改的通知》,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了2021年度内部审计。三是对局属单位加油卡2021年底结存资金进行了统计,要求个别结存资金较大的单位,在未使用完前不得再续存,并督促局属各单位对公车使用和加油情况进行了公开。2022年1月,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测绘局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局系统公务用车加油卡的管理。

(32)资产管理仍存在不足。

一是对局属门面房欠缴租金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进一步与相关租户进行了沟通,对欠缴租金进行了催缴。对拖欠租金和退租违约金的租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目前,已启动诉讼程序,将主动跟进,依法进行收缴。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局属门面房的日常监督管理,主动提醒、定时催缴,督促租户按合同要求及时缴纳租金。二是加大对长期挂账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巡察意见反馈后,局立即督促相关单位对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进行分析,查清往来款的性质,并安排专人负责清收。针对清收难度较大的剩余账款,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方案》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清收方案,加大清收力度,依法依规做好进一步的分类清收和处置工作。

(33)财经纪律执行仍不严格。

一是针对局属个别单位经费保障问题,经与省财政厅沟通并获同意,通过全局非税收入调剂解决。二是对局属2家单位报销和支付费用未附相关凭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经核,2家单位均有相关凭证,但由于单独装订的原因,在巡察期间未能一并提供,已要求2家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将相关凭证集中存放,并在凭证封面注明。三是对局属个别单位超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该问题已在局2021年6月开展的内部审计“回头看”时发现,2021年6月,该单位相关责任人已在单位支委会上作了书面检查,7月,超标准报销的伙食补助已全部清退。四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审计、巡察和省自然资源厅财务检查反馈相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了2021年度局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了对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指导。

(34)问题整改仍不够彻底。

一是针对科研绩效分配的问题,局党委于2022年2月14日研究制定了《安徽省测绘局科技创新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局属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间接费用比重和绩效支出提取比例,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绩效激励的关系。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获奖项目奖励的问题,分别于2021年12月22日、2022年2月23日前往省科技厅进行了政策咨询。根据咨询意见,对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获奖项目奖励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依据局2001年印发的《安徽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安徽省测绘档案资料馆)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的规定(暂行)》(皖测〔2001〕43号),明确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承担“测绘科技攻关和测绘高新技术开发工作,促进测绘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向生产力转化”职责,并要求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对2016年12月制定的《安徽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后报局备案。目前,局已对相关实施办法进行了审核备案。二是针对巡察提出的内审整改不彻底问题,对指出的21项问题再次进行了梳理,目前,资产盘点、增设财务人员等17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剩余4项问题均为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方案》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清收方案,加大清收力度,依法依规做好进一步的分类清收和处置工作。

15.主题教育成果有待巩固。

(35)主题教育成果有待巩固。

一是发挥行业优势,坚持学用结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作了安徽红色地图,先后组织开展了地图知识进校园、测绘扶贫、地图进社区等活动。二是2022年1月,组织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查摆的问题进行再剖析、再回炉,做好补缺补差工作,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坚持久久为功,高质量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局党委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部分工作离厅党组的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局党委将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巩固好、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重大风险防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自然资源重大方针政策等相关内容学习,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二)压实政治责任,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厅党组要求,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久久为功、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的,举一反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工作力度、整改质量不变。

(三)运用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日常工作、改革创新、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之中,推动局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管理提供高质量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5116322;邮政信箱:合肥市龙河路2号;邮编:230031;电子邮箱:ahschz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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