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才。
(二)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主管部门 (招聘人数)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拟聘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
安徽省商务厅(4人) |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
专业技术 |
2023324 |
2 |
经济类、管理类 |
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
2023325 |
2 |
计算机类 |
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以下 |
/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和掌握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发展状况,在本专业、本领域取得一定的教研、科研或学术成果;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中“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二)应聘人员填写《2023年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复印件。
(三)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期刊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主要代表性论著和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版(PDF格式)请发送到电子邮箱:ahgjswrsc@126.com,邮件名称格式:“应聘高层次人才+姓名+专业+最后毕业学校”(所有电子文件压缩后应小于200MB)。
五、资格审查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和相关二级学院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及时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告知其资格初审结果,并在专业测试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以及专业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学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六、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学术评价。专业测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
试 讲: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自选题目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教学基本素质以及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
学术评价: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判断、解决问题以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采用PPT学术汇报和问辩的方式进行,学术汇报10分钟,问辩5分钟,时间合计为每人15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官组设立及构成
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名。
(四)专业测试评分方式
试讲、学术评价评分均采取百分制,并按照7名考官评定的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为考生成绩。平均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试讲、学术评价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五)考试最终成绩合成
1.专业测试试讲和学术评价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终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50%,学术评价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试讲成绩×0.5+学术评价成绩×0.5。
2.提前设定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3.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及排名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4.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学术评价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