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规定及考试总成绩,现将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1.领取《体检通知书》:请体检入围人员于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于11月30日(星期四)下午2:30-5:30到庐江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时不领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时间:12月3日(星期日),考生须按照《体检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参加体检。体检当天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费用:400元左右(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现场扫码收取)。
4.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当天实行空腹检查。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要禁食、禁水;前几天要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少吃或尽量不吃含糖饮食、药品或输含糖药水。
(2)检查当天请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3)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4)体检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并在当日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并安排复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庐江县民政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所有项目检查后,须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验收后领回本人手机等通讯工具。
(6)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在体检时不得泄露个人姓名、家庭等相关信息。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即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考察表。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考察表》(附件2),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照要求到相应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个人档案。个人档案不在庐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到庐江县人社局308室现场开具《调档函》;也可通过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档案转入办理”——选择“庐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上传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的照片,网上申请开具《调档函》。个人档案在庐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必须与之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51-87336963。
3.查询诚信记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12月8日)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4.有关要求。考察结束前考生须统一将考察表交县民政局五楼基层政权科,并将个人档案转至县人才中心。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考察表、档案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551-87322671(县委组织部)
0551-87306358(县民政局)
0551-87322015(县人社局)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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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2.2023年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考察表(考生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庐江县民政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11月29日
原标题:2023年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体检及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j.gov.cn/zwdt/ztzl/rszk/120225527.html
(责任编辑:小今)